2025年7月26日,仁寿县人民政府发布张贴了《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第34批次征地补偿安置的公告》(仁府征安公〔2025〕2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该补偿安置方案拟征收范围与土地权属范围不一致并依法申请听证。经组织召开听证会核实,现对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了修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一、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街道、社区、村民小组范围内张贴发布,并在雷竞技app下载官方版官网门户网站发布(网址:www.wfox-germany.com)。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10日。
二、本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其他相关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可以在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视高街道办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征收范围内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我府将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需修改方案的,修改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按上述途径公告10日。
三、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时间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视高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的,相关信息按照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定。
四、公告期满后,由仁寿县人民政府(视高街道办事处代表仁寿县人民政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等情况,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五、在申请土地征收前,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如涉及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减少,相关信息我府将按上述途径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仁寿县2025年第34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
方案
仁寿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9日